兴国县2025-2026年度重点区域森林彩化抚育肥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N2026-ZX-C004
项目名称:兴国县2025-2026年度重点区域森林彩化抚育肥料
预算金额:159435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详细技术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吨) | 预算总价(元) |
一 | 兴国县2025-2026年度重点区域森林彩化抚育肥料 | 1 | 批 | 详见采购需求 | 复合肥1500元/吨 有机肥450元/吨 | 15943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按需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是 R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复合肥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有机肥具有肥料登记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整,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推荐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将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邮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jxsnzbdl@163.com)并电话(0797-8111960)通知已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6年3月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江南支行;账号:3605 0110 0689 0000 0404),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企业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兴国县林工商公司公众号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磋商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林工商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高兴镇上密村枫木组原老营盘林场用房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907974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项目联系人:王芳、钟齐繁、吕洲、邓博炜
电 话:0797-8111960
电子函件:jxsn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