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招募材料供应商的公告

作者:江西斯诺招标 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量: 打印

因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招募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库合作期限到期,为提高采购效率及更新完善供应商库,重新招募建立材料供应商库,现面向社会诚邀信誉好、能力强、货源真实可靠、业绩优异的供应商进入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供应商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供应商招募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JXSN2025-XG-ZM001

二、供应商招募范围

   本次招募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钢筋、水泥、五金管材类、砂石建筑材料其中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品目为生产加工企业)供应商

三、入库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或取得生产加工企业或代理品牌的有效授权。

、材料供应商申请入库需提交材料:

1.填写《供应商入库申请表》、《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2

2.填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经销商/代理商类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品牌的有效授权(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生产加工类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说明

1. 本次供应商招募仅为入库程序,具体品目的采购及确定以采购人后续发布的采购需求为准。

2.本次入库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由中选入库供应商按品目平均分摊支付代理服务费,如同一供应商中选多个品目,费用按中选品目数量分摊代理费用。

3.中选入库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制定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不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清退出库,且2年内不得参与兴国城投建材公司的入库、采购项目。

评审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入库。

七、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国县平川大道102号平川酒楼3楼)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类类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至jxsnzbdl@163.com邮箱报名。

八、入库资料递交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入库资料递交地点: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国县平川大道102号平川酒楼3楼);

2.入库资料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61810点00分(北京时间);

3.供应商提交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入库资料并密封,入库资料须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入库资料。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经济开发区新区大道中段(御庭嘉园扶贫安置点D3-201)

联系方式:13247901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平川大道102号3楼

联系方式:0797-5282266

户名: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江南支行

账号:36050110068900000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97-5282266

 

 

 

 

 

 

 

 


附件1:

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申请时间: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近三年有无违法记录

 □无   □有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人


联系电话


商业信誉


经营状况


注册资本


材料供应类目


主要材料供应品牌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点


能提供的货款账期


经营性质

¨生产型      ¨经销商/代理商

附件2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经认真阅读《关于兴国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材料供应商入库的公告》,现正式提出申请并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拟合作供应商征集;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标活动,若有违法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三、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合法,且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没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事实不符,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不向贵单位审查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入库;

五、不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入库;

六、不与采购人或相关管理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

、我单位今后将及时提供单位最新变更资料,配合做好供应商库内容的维护和更新,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八、服从《兴国城投建材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管理,遵守相关制度;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单位审计及调查,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件3: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致: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供应商招募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本次招募活动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供应商招募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入库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本次招募活动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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